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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政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0-05-01    厅关工委    
 
 

 
 

 

一、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理想信念、革命传统、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民主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帮助青少年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二、坚持为中青年干部办实事、做好事,帮助中青年干部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对中青年干部教育的建议和意见,当好厅党组的助手和参谋。

四、动员和组织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发挥他们的优势,形成一支政治素质好、思想境界高、工作作风正的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志愿者队伍。

五、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发现和推荐中青年干部英才。

六、积极搞好职工子女教育,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七、完成厅党组和上级关工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0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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