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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1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我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
训和安置工作。10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省政府王大为副秘书长主持,省民政厅杨喜军厅长、省军区政治部冯旭副主任分别宣读了国家和省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有关文件;鸡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朱玉文、双鸭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韩库、肇州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林永平和黑龙江技师学院副院长柳力新等同志,分别介绍了本地、本单位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省政府孙永波副省长就我省下一步如何抓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退役士兵安置等工作作了重要讲话。省民政厅副巡视员王国黎以及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农垦总局、省军区司令部、省武警总队司令部负责人,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驻哈军警部队师以上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有关人员,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典型单位代表,部分教育培训机构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地县分管副市长、副专员、副县长,民政、教育、人社、财政等各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孙永波副省长强调:做好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既是国家对退役士兵的重要褒扬形式,也是推进安置工作改革发展、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迫切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新时期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思想上给予重视,在财力上给予支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把这一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此:一要做好政策宣讲,使退役士兵知晓率达到100%。二要抓好组织培训,确保参训率和通过率分别达到100%。三要加强就业服务,确保参训退役士兵就业率达到100%。四要加大投入,确保培训经费到位率达到100%。与此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刚刚下发的《黑龙江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黑财社[2011]130号),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坚决防止挤占、挪用。
孙永波副省长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坚决做好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同时,要积极探索和实施以鼓励和引导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政府扶持就业和培训促进就业为主体的安置工作新思路,确保安置工作全面完成。一要全面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要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激发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各地要从政治的、全局的、稳定的高度,继续抓好国发[2005]2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坚决按时限妥善解决。三要全力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这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于2009年就做出了部署,要求三年内完成。今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必须进一步加快推进力度,努力实现“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移交一个接收一个”的良性循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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