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办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咨询、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全优乡镇(街道)评选的表彰工作;组织协调民政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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