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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草案)
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办发〔2006〕11号)、《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民发〔2006〕190号)和《黑龙江省信息化发展纲要(2005-2020年)》的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民政信息化“十一五”战略任务,结合我省民政信息化建设的实际,制定黑龙江省民政信息化“十一五”规划。
第一部分 现状和问题
2001年7月,厅机关结束了一期信息化建设,搭建了信息化的基本雏形。2003年4月,信息中心成立,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确定了“多维考虑,重点突破,小步快走,逐渐扩张”的全省民政信息化发展思路,信息化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
一、“十五”期间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信息化建设体系
1、建立完善了黑龙江民政信息网。2003年10月,我厅在国际互联网上组建了官方网站——黑龙江民政信息网。目前,该网站点击率近20多万次,日访问量平均300多次,访问者包括省内外、海内外各方人士。该网站已经成为龙江民政不可或缺的面向世界的窗口,也是我厅信息化建设的一个突出亮点。2006年,在全省115家政府网站评比中我们脱颖而出,荣获全省政府门户网站“十佳”称号,排位第七。
2、自行研发了厅机关局域网。2003年12月,信息中心自行研发了源代码,建立了功能完善、空间巨大、具有数据库支撑的局域网,实现了与省政府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
3、实现了无纸化传输。2003年4月,我厅在省直各厅局中率先实现了与省政府政务网的无纸化传输,至今运行良好
4、民政部视频会议系统畅通无阻。2003年4月至今,先后50多次成功参加了全国民政系统视频会议。2005年10月,将原有的512K中帧继传输升级为2兆光纤,2006年10月,再次升级为卫星视频会议系统。
5、培训了全体机关公务员。2004年9月,我们与人事处一道参与组织了省里统一安排的机关干部电子政务培训,并成为第一家完成该项业务培训的省直党政机关,实现了全员过关。
“十五”期间,我省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实现“数字民政”和“便民工程”两大目标,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民政信息化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干部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不足,有“科盲”倾向;
二是民政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系统建设配套的正常维护经费不足;
三是应用相对滞后,内容少,运行体系不健全,尚未能够为社会和群众提供及时、便捷、多样的民政信息化服务。
第二部分 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民政信息化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牢固树立“没有信息化,就没有民政工作现代化”的观念,坚持业务工作与信息化建设同步协调发展,强化民政工作管理体系,强化民政公共服务,强化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实现民政工作现代化、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
二、基本原则:要着眼五项原则,做强做大民政信息化,推动全省民政事业有好又快发展。
一是加强协调、强化整合。民政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要加强与民政部、省政府和各级政府的协调沟通,条块结合,整体推进。要强化资源的整合利用,增大效益,促进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与信息资源的共享。
二是着眼先进、强化创新。民政信息化建设要适应信息化技术发展的潮流,广泛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信息技术。突出民政工作的特点,加大研发力度,增强创新能力,增创民政工作发展新优势。
三是讲求实效、强化应用。要坚持理性务实,讲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和重复建设。要把应用放在民政信息化建设的第一位,适当改造和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现代化管理能力。
四是面向社会、强化服务。民政信息化建设要以便民利民、服务公众为宗旨,面向全社会,不断完善信息化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层次多样、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
五是注重安全、强化管理。要加强信息安全技术体系的建设,健全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完善信息与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以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依托,以实施全省民政业务统一软件为重点,以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为目标,建立与省政府和民政部相联系、覆盖省、市、县(市、区)的信息网络,提高民政系统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宏观决策能力,在全系统范围内形成信息技术普遍适用、信息共享、资源合理利用的信息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化服务。
四、建设任务:“十一五”期间,我们将有步骤地建立和完善以下工作:
1、完善民政信息网络。依托省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完善民政系统信息网络。以省民政厅为中心,建成各市、县(区、市)、民政系统直属单位互联互通的信息传输网,不断提升完善“黑龙江民政信息网”,将其建设成功能齐全的全省民政网站集群;
2、建立黑龙江省民政声讯咨询热线系统,建构新型的政策咨询服务通道,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
3、建立省厅到地市二级民政视频会议系统,以网上方便快捷的视频会议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务工作大提速;
4、建立以民政厅机关局域网为龙头的全省民政工作广域网,形成统一的数据库、编程体系,搭建上下互联互通的具有整合功能的龙江民政网络平台;
5、建立以厅机关为核心的网上协同办公系统,实现办公数字化、自动化,加速政务公开的进程;
6、至少举办5期全省民政电子政务岗位培训班,并加强对地市县信息化建设指导。
7、建设民政宏观决策系统。适时启动民政宏观决策系统建设,加强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通过动态监测、数据采集、指标和模型分析,实现民政动态预测预警,为领导对民政业务的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服务。
8、建设民政数据中心。按照数据大集中的发展趋势,建设民政数据中心,促进数据资源的交换与共享。
9、构筑安全保障系统。2007年,结合电子政务等级保护工作,加强厅信息系统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提高信息网络保护和防护能力。
第三部分 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议省民政厅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民政信息化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信息中心,负责民政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实施。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各处(室、局)确定1名人员为民政信息化建设联络员,定期通报情况,研究探讨有关问题。
市县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本部门的信息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部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将信息化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职能,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二)积极落实经费。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的支持,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争取省财政的支持,着重建设民政信息化应急的重点项目。
(三)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对在职干部进行计算机知识培训,使省、市、县(市、区)以及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全体干部职工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对不同岗位的干部进行民政业务软件操作培训。根据信息化工作的需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并在每个地级市、县(区)民政局培训至少1名民政业务软件系统管理员。
(四)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采取技术手段与健全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紧密结合,不断完善信息与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安全教育,及时制定相关制度,严格管理规定,规范操作,确保信息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黑龙江省民政信息中心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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