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履行职责 勇于改革创新
努力推动全省民政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杨喜军
2010年12月29日
同志们:
在此年终岁首、辞旧迎新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2010年厅务会议,回顾总结一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分析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机遇,研究谋划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推动2011年全省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和举措,十分重要、非常必要,也正当其时。
俗话说“凡事欲则立,不欲则废”。刚才,机关各处室局和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发言,简要总结了2010年的工作情况,着重汇报了2011年的工作思路和创新举措。应该说,大家汇报的都不错,总结2010年工作亮点突出、言简意赅、实事求是,虽然成绩有大有小,但都有进步。特别是对明年工作的谋划,绝大多数部门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体现了创新、体现了务实、也体现出了大家强烈的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这都为我们做好明年的民政工作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因为时间关系,还有一些事业单位没有发言,诸如社会福利院、减灾中心、信息中心、军休所、军休管理中心、荣军医院、假肢中心,等等,一些事业单位虽然没有汇报,但都在2010年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们全省民政事业发展增添了动力、夯实了基础。对于下步工作,这些单位也都有了很好的想法,已经充分体现在各单位的书面汇报材料中,富有创新,很有思路,按照这些思路、想法抓好落实,必将对2011年的工作发展产生很好的推动作用。希望会后大家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打算,推进明年的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对全省2011民政工作的系统部署,我们准备在春节后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予以明确。下面,根据这次会议的安排,我简要地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2010年全厅工作取得的成绩,增强干好2011年工作的信心和动力
2010年,是实施全省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收尾之年,也是全厅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新处长“到职、履新”的第一年。在一年的工作过程中,大家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领导下,尽职尽责,扎实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推动民政厅建设和全省民政工作呈现了新的气象,取得了新进步,也适应了新的形势发展要求。2010年全厅的工作成绩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着力保障民生”是2010年全厅工作的最重要成就。“为民”是民政工作的本质属性,也是全部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0年,我们举全厅之力,聚全员之智,集各方之财,在“为民服务、为民解困”上做出了更为突出的成绩,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在一些工作上也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赞扬。我们通过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月人均241元和年人均1300元;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182元和900元,有效实施各项综合救助,并积极应对物价上涨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检查组的好评。我们继续实施了农村五保供养设施改造工程,新增床位10000多张,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了50%以上,特别是使得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和服务质量产生了质的飞跃。按照这一发展趋势,到2015年我省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将达到70%。我省抓好“五保家园”建设的创新作法,开辟了五保对象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径。我们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使养老床位数达到了老年人总数的1.7%以上,全省各市(地)都有了1-2所标准化、县(市)至少有1所规范化的公办养老机构,全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城乡社区(村委会)达到1539个。建立了全省统一的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为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低收入)老人和9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发放了每人每月100元的高龄津贴。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广泛开展,有效促进了养老服务水平的提高,受到了社会群众的广泛赞誉和认可。我们通过大力推进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解困和住房改造工程,把优抚对象住房改造作为双拥模范城(县)考评“一票否决”指标,明确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县)住房解困率要达到100%,省级要达到80%,对解决影响优抚对象生活质量的“住房难”问题给予了有力推动。各市(县)的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服务全面普及,为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全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我们在推动社区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果。2010年全省新建成达标级以上社区533个,通过几年来的持续推动,使城市社区达标率达到了50%,并有47%的村启动了农村社区建设,我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面貌实现了大幅改观,“百项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开展,使社区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更重要的是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对社区建设的重视程度、对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都有了大幅提升。另外,我省社会综合减灾工作有了明显加强,全省建成了综合减灾社区300多个,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去年争取国家救灾资金达到历史性的1.9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在并无大灾的情况下又增加春荒冬令款4000万,使广大受灾群众得到了及时救助;一年来,我们培育建成了一大批新社会组织,并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功能作用;推进了区划调整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使区划调整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促进了经济发展,方便了群众生活;开展了殡葬行业集中整顿和优质服务活动,维护了群众利益,尤其是有力推进了殡葬惠民政策落实。这一系列的工作成果,都使得我们民政工作的“为民”宗旨得到彰显,民政地位更为提升。
第二,“致力争先创优”是2010年全厅工作的最重要态势。去年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的“一把手”调整后,及时地带领队伍分析形势、谋划发展,提出了创先争优的想法和思路,想方设法地推动工作提档升级,形成了全厅上下“百舸争流,争先恐后”的良好态势。且不说我们推出了一系列保障民生的政策、制度和举措,仅就2010第一次联合财政部门召开民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会议,并深入基层专项督查;第一次组织召开全省民政系统信访工作会议,进行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专题部署;第一次协调召开部分社会组织座谈会,推广社会组织的先进经验;第一次在全省推开了慈善“一日捐”活动,使慈善捐赠事业日益深入人心、捐赠数额不断增加。我们也第一次编制《黑龙江民政统计公报》,为提高民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奠定了基础;我们恢复编印《民政厅工作动态》,使民政工作信息传递更加及时有效。同时,我厅的老干部工作有声有色、机关党委开展活动灵活多样、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监察、信访、宣传等工作也都成效明显,另外我们的慈善总会进行了换届并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福利协会隆重成立为促进福利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以及假肢中心经营收入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彩票发行金额在近年来继续保持恢复增长中实现了接近25亿元的新高,等等,这次成绩的取得,足以体现了全厅上下力求“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的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这一点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很好地坚持和发扬。
第三,“勇于探索创新”是2010年全厅工作的最突出标志。一年来,我省先后探索建立了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市居民家庭收入信息核对机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同时,协调省财政厅、建设厅实施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解困工程,出台了文件;开展了城市社区“百项服务进社区,打造特色型社区”活动和农村社区“三新”主题实践活动,等等,年初以来,我省先后有“加强综合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开展双拥模范城县考评试点”等多项工作在国家有关会议上进行了典型经验介绍,有10多项工作被列入全国民政工作亮点集锦,并先后取得了全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诸多荣誉,特别在前不久召开的年度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我省“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百项服务进社区,打造特色型社区’活动”等2项工作有声有影地得到推广,并有“养老体系建设、社会救助工作、实行高龄津贴”等3项工作得到了展现。我感到,这些工作都体现了全厅上下探索创新的精神和不满足于现状的进取意识,都为今后的工作发展创造了条件。
第四,“着力建设队伍”是2010年全厅上下的最自觉行动。“推进民政事业必先建好人才队伍”的理念深入人心,也成了大家的自觉行动,并在2010年的工作得到了充分体现。我们借助多方力量全面完成了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建制工作,建成了乡镇公共服务中心899家,完善了工作条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着力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出台了颇具“含金量”的工作方案,开展了社工队伍建设专项培训,迈出了我省社工队伍建设的实质性步伐。在此基础上,我们首次开展了全省范围的基层灾害信息员培训、农村敬老院院长培训、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并组织了民政厅系统的信息宣传员和应用公文写作培训。这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工作,为我们完成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创造了条件,也为下步工作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
一年来全厅上下的工作实践充分表明:“突出保障民生”是民政部门立足于全局的根本,“争创一流业绩”是民政工作赢得认可的依靠,“勇于探索创新”是民政事业谋取发展的生命力,“注重建设队伍”是建设现代民政的前提和支撑。
二、认真把握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干好2011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1年,是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开端之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和近期召开的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都为“十二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描绘了蓝图,规划了方向,也对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展望2011年乃至今后的工作,需要我们着重从四个方面把握形势,提高认识。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执政理念的进一步确立,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和重要保证。当前,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等各级党委政府一系列的战略部署中,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重要任务提了出来,这也是当前社会群众呼声最高、最为认可的重要工作。建立公共财政、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大趋势,必将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在此情况下,民政作为肩负“保障群众基本民生”的责任部门,应该说我们的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机遇,为此,我们要上不辜负党和政府的重托,下不辜负百姓的期盼,认清形势,因势利导,创造条件,努力工作,真正为“贫困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排忧解难,扶危济困,争取有更多的民生政策、民生措施出台和落实,同时也为民政事业长远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近期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都把“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当前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所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质上就是党和国家将更加注重“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这也就意味着“社会建设”将被摆上更为突出的位置。民政部门作为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在“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服务”上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在此形势下,民政工作将被赋予更为突出的重任,民政事业也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十二五”规划的启动实施,将使民政事业发展把握先机、争取更大的主动。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编制和实施的“十二五规划”,与“十一五规划”相比,确立了更多的民生目标和社会建设任务,这在我们起草和编制的全省民政事业“十二五”总体规划和“四个专项规划”中已经得到了充分体现。可以说,“十二五规划”确立的一系列全省民政事业未来发展的指标、任务和项目,无疑使我们把握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先机和主动权,让我们对前景充满期待的同时,也更感受到了肩上责任的重大和担子的沉重。
(四)国家一系列的部署和要求,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前进方向。过去一年里,国家民政部相继召开了一系列的会议,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对改革创新民政事业、建设现代民政提出了很多要求,作出了一系列的部署。我们应当看到,由于受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我们的民政工作与国家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理念、手段、成果”等诸多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比如,我们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仍然不高、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仍然不强、民政工作资源整合和推进手段相对比较落后、民政队伍的年龄、文化、专业结构还不够合理。同时,我们运用先进的理念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识和劲头也还不足。比如,在此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视频经验介绍中,上海、广东等地先进的理念和做法,有些甚至是我们闻所未闻的。另外我们民政队伍的作风建设、创新工作的意识等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这些差距和不足,应该成为我们今后前进的目标,成为激发我们干劲的动力。所有这些,也都决定了在2011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里,我们全厅上下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只争朝夕”的作风和改革创新的勇气,推动我省民政工作加快发展、赶超先进,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和民政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推进全省社会事业进步中彰显民政作用、提升民政地位。
三、扎实推动2011年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回顾成绩是为了提振信心、总结经验是为了指导工作、分析形势是为了更好地认清前进的方向。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厅上下要做好2011年的工作,就要一如既往地坚持成功的工作经验,一如既往地保持旺盛的工作干劲、一如既往地致力于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一)要坚持把“履职尽责”作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基本点。
今年,我在很多场合提出过在新的形势下民政工作要履行好“关注基本民生、推进社会建设、发展社会福利、建设社工队伍”的“四项职责”。这“四项职责”是新的形势赋予民政工作的新的历史使命,也是民政部门、民政工作在当前形势下存在、发展的理由和价值所在。为此,无论是今年、明年还是将来,紧紧围绕履行“四项职责”来谋划、推进我们的工作,都是全厅上下须臾不可懈怠的重要任务。2011年,我们要争取“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具体办法、养老服务机构‘民办公助’补助政策、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具体政策”等“三项政策”尽早出台,要在“强化综合社会救助能力和水平、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优抚对象生活住房解困工程、探索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和安置新途径、进一步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中办发27号文件继续抓好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好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促进其发挥功能、继续推进婚姻殡葬规范化服务和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抓好区划调整和公共地名服务、大力推进社工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建设管理和服务”等等方面的重点工作,落实好自己的职责。特别是要处理好巩固和提高、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在抓好传统民政业务、提高履职能力中,把“四项职责”落到实处。同时,在这一过程中,要突出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因为我们厅今年的工作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了:干部队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工作能力、务实作风是民政厅工作好坏、成绩大小的决定性因素。尤其是各个处室,哪个处室的主要领导思路清晰、工作务实,哪个部门的工作就卓有成效。也就是说,只有我们领导干部扑下身子,真抓实干、真想实干,我们广大干部职工才能看到希望、才能激发干劲、才能发挥才干。希望全厅各级领导干部在2011年的工作中,要继续发挥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厅上下进一步形成“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良好氛围和“一级带着一级干、级级按照职责抓”的工作格局,为各项工作落实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
(二)要坚持把“探索创新”作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前面我已经讲过,2010年全厅的工作之所以能够“出成绩、得认可”,很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全厅上下有着一股子“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精、气、神。应该说,我们过去的工作取得成绩得益于探索创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更要依靠探索创新。李立国部长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也突出强调“完成明年乃至‘十二五’期间民政工作目标任务,需要做很多努力,关键是完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我理解,部长讲话中提出的“树立科学的思维方式、坚持群众路线和观点、注重借助社会力量、善于运用市场机制、注重运用现代工作手段、善于抓督查落实”等六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中心思想就是要求我们要“勇于创新、善于创新”。2011年全国民政工作任务部署中,有很多具有“探索性、开创性、前瞻性”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需要我们大家深刻理解,认真把握,特别是要把“探索创新”作为民政工作的时代要求、作为民政工作的动力源泉,围绕推进民政工作“信息化、标准化、法制化”建设,在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上进一步加强探索和创新。主要有:要围绕推进低保对象与志愿者队伍相融合、探索建立新的低保救助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在进一步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上加大探索创新力度;要在借助网络和市场化手段,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养老机构上加大探索创新力度;要在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社会服务性功能,特别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使社区真正成为群众幸福生活“大家园”,并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上加大探索创新力度;要根据社会需求,在进一步搞好社会组织孵化和培育,建立社会组织党建领导机构,提高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上加大探索创新力度;要在推进双拥工作真正实现“六个融合”,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上加大探索创新力度;要在推进综合减灾社区的规范化建设,使减灾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减灾措施更加切合实际上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尤其是要在推行救灾工作社会保险与政府救助有机结合上进行积极探索,取得新进展;要在民政工作信息统计、发布和运用上加强探索,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的科学性、精确性;要借助国家在区划管理上调整政策的有利契机,在适度调整我省乡镇比例,推进我省城乡一体建设上做出新贡献;要在加大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建立民政系统各行业、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为民政事业发展打造人才队伍上取得新进展。另外,我们还要在实现“慈善捐赠工作走进社区”和“慈善捐赠与社会救助工作紧密对接”上进行有效探索。等等,我们全厅上下要围绕这些方面,并根据大家在汇报工作中提出的一些其它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手段,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推动我省民政工作不断提档升级、迈上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争取在明年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通过我们创造更好的工作成果,加大协调争取力度,有更多的部门、更多的成果得到展示和体现。
(三)要坚持把“提高素质”作为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支撑。民政事业要前进发展、要在社会建设事业中担当重任,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做支撑。2011年全厅上下要继续把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能力素质摆在重要的位置,下更大的功夫抓下去,抓到底。厅机关要着眼提高年轻干部的全面素质,以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培养为牵引,拿出切实可行、分层实施的教育培训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使年轻干部尽快能够担当重任;各个事业单位要以开发社工岗位、引进社工人才为抓手,健全和培育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才队伍,推动服务和管理水平实现新的提高。厅机关各个业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基层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现状,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抓好本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为各项业务工作的创新发展打牢人才基础。总之,全厅上下要把建设一支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民政工作队伍,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根本支撑,作为衡量工作业绩的重要标准,纳入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毫不懈怠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厅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培养好民政的新生力量,创造民政事业发展必须的优良的政治生态环境。
(四)要坚持把“强化管理”作为推动工作发展的保证。随着民政职能的不断拓展,民政工作队伍日益壮大、工作领域更加宽泛、管理的资金也越来越多,群众对我们的期盼、领导对我们的关注也越来越高,加强对“民政队伍、民政事务、民政资金”管理的问题也越来越显得迫切。比如,在低保救助上,过去由于低保救助标准低,群众不太在意,但随着低保标准的提高、范围的扩大,群众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攀比心理也更加明显。特别是随着“行政问责制、党风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制”的出台和推行,使得加强民政工作管理和监督的工作也越来越迫切和重要。2011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厅上下要把“强化管理”作为确保民政工作“健康、顺利、安全”发展的重要保证,给予足够的重视,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在人员管理上,要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和作风培养,建立和落实严格的党风廉政、权力制约和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毫不手软地处理一切违法违纪问题,从细微之处培养遵章守纪的作风养成,确保“人人用制度管、事事按规章办”。在全厅上下进一步树立“好学、敬业、务实、热情、守纪、团结”的良好风气。在资金管理上,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资金“审核、审批、分配、使用”监管程序和制约机制,加大民政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力度,做到“有关资金下达到哪里,监管工作就跟踪到哪里”,确保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严格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规范操作、透明运行”,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在事务管理上,要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明晰责任主体,加大经常性工作考核力度,确保“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决不允许存在“没有人抓的事”和“说不清的责任”。特别是在“低保人员认定和救助资金发放、救灾救济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殡葬行业监管和殡葬救助政策落实、社会组织的管理与作用发挥、养老等社会福利机构管理与安全运行”等工作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这些方面工作的管理,下大决心抓好抓实,杜绝发生问题,树好民政形象。同时,在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上,要着力推进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厅机关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的检查指导,使其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通过实行目标管理、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推动全厅事业单位在自身建设和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的进步。
同志们,硕果累累的2010年即将成为历史,在充满希望和机遇的2011年里,让我们全厅上下充分认清形势,切实把握机遇,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奋发进取,探索创新,扎实工作,全力推动全厅的各项建设和民政工作实现新的跨越,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