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区)民政局,省农垦总局民政局、森工总局民政局,黑龙江省民政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优化黑龙江民政网站集群管理模式,统一信息写作标准和发布规范,特公布《黑龙江民政网站集群信息上传操作流程规范细则》,望以上单位在管理网站和发布信息的过程中尊照执行。
1、上传信息格式为:宋体,11.5号字。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1.5倍行距。打开word文档,选择清除格式,在格式栏中选择“字体”宋体,在字号中输入11.5; 在格式栏中选择“段落”,在段落对话框中的“特殊格式”里选择首行缩进,默认为2字符。在行间距中选择1.5倍。
2、进入后台,把信息复制粘贴到所选频道。在基本属性的来源里填写文章的出处,如“哈尔滨市民政局”。在其他属性的关键词里填写业务名称,如“福彩”,以便相关文件搜索。作者栏里如有具体作者,须填写作者姓名。时间栏里的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改动。
3、如有附件,选择附件管理,然后添加相应的图片或文档。
4、预览无误后保存并发布。
5、详细操作流程,请大家到后台在“站点导航”下选择“民政技术支持-内部用”下载trs手册。
6、如有问题,各地(市)、县(区)民政局,省农垦总局民政局、森工总局民政局请进入QQ群9459190进行咨询;省民政厅机关各处室局请进入QQ群87494066进行咨询。
黑龙江省民政信息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