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地)民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落实2010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民政干部能力建设的任务部署,建设一支适应民政工作科学发展需要的民政干部队伍,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省民政厅2010年公务员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为“现代民政、为民民政、效率民政、和谐民政”建设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为目标,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围绕中心任务,坚持按需施教,实行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民政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和执行力,推动全省民政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着眼应用的原则。围绕民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的思路,通过有计划地组织教育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民政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和水平。
――着眼实践的原则。围绕践行“民政为民”宗旨,把
实践锻炼作为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教育和引导民政干部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靠联系群众获取真知、靠深入实际提高能力、靠真抓实干创造业绩。
――着眼提高的原则。 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目标,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提高民政干部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实际成效,推动民政工作提高层次、提升水平。
―― 着眼创新的原则。围绕新形势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在培养和催生民政干部创新思维方式、创新方法技能上下功夫,使民政干部在不断分析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而推动全省民政工作的创新发展。
三、主要内容
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基本精神和《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的规定要求,结合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民政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实际状况,省民政厅2010年推进公务员能力建设要着重提高民政干部六个方面的基本能力。
1.文字综合能力。掌握民政系统应用公文的行文格式与基本规范,能够恰当地选择、起草文体;掌握公文接收、传送、管理的规定程序,能够正确处理和应用公文;不断积累书面文字修辞基础,不断提高准确运用公文表情达意,处理事务的质量;掌握归纳、概括、分析、综合等思维规律,能够较好地运用公文出谋划策、落实决策、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2.调查研究能力。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有强烈的为民解困、服务基层意识;具有较为敏锐的洞察力,善于在民政工作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积极探索民政工作发展规律,掌握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借以指导和推动工作。
3.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协作意识,善于团结同志促进工作;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积极营造和维护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掌握与上下、内外不同层级的协调沟通方法,能够建立和运用工作联系网络落实和推动工作。
4.工作创新能力。思想解放、视野开阔,具有创新勇气和创新意识;勤于学习借鉴民政工作的创新方法和技能,培养创新思维方式;善于从工作实践中发现新事物、总结新经验;能够运用创新理论研究分析新情况、提出新对策、解决新问题。
5.现代化办公能力。了解现代化办公的目的和基本内容,有较强的掌握现代化办公技能的意识;熟知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方法,能够利用计算机处理日常公务;掌握计算机网络的基本知识,能通过网络进行协同办公,提高工作效率;知悉信息化条件的安全保密规定,能够确保信息保密安全。
6.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有效掌握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信息,及时捕捉倾向性、潜在性的问题,采取可行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能够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面对工作中的突发情况,头脑清醒、判断准确、行动果敢、方法科学,善于整合资源、调动力量,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平息事态。
四、方式方法
民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要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提高通用能力与培养业务技能相结合、立足自身与借助外力相结合、厅机关干部能力建设与全省民政干部能力建设相结合”等“四个结合”,注重拓宽途径、完善手段,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不断提高能力建设的实际效果。
1.强化岗位学习。严格落实《省民政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厅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在集中组织学习的基础上,由各处、室、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内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
2.聘请专家授课。依托国家民政部教育培训机构、省委党校(行政干部学院)、省民政干部学校等教育资源,有计划地组织专题培训班,聘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辅导。同时,与清华大学合作,举办处级干部公共管理高级研修办。
3.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带着课题学习理论、围绕课题调查研究、破解课题指导实践”的思路,厅领导围绕我省民政工作发展的前瞻性课题、各处(室局)负责人围绕本部门主要业务职能的重点问题,一般干部围绕本职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每人确定一个调研课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人完成一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4.组织讨论交流。有计划地组织全厅处级以下干部(含处级)登上讲台,交流调研成果,并进行打分评议。着眼使全厅干部全面了解民政工作业务,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局)负责同志围绕本部门的业务职能进行专题讲座。
5.落实挂职锻炼。组织厅机关新任公务员到市(地)民政局或直属事业单位进行短期挂职,抽调下级民政机关干部到厅机关进行培训锻炼。
6.进行拓展训练。着眼提高民政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托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围绕“协调指挥、宣传动员、应对风险、心理调适”等具体能力进行拓展训练。
7.搭建竞赛平台。主要是开展两项活动。一是开展“能人榜”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围绕能力建设的各项安排,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体竞赛、业务技能练兵等全方位、经常性的比武竞赛活动,并把各项评比、竞赛成绩以“能人榜”的形式随时张榜公布。二是开展“成果展”活动。对2010年度厅机关各部门列入省委、省政府和全厅重点工作目标的大项任务,以及有影响的重要工作成果及时进行展示。
五、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民政干部能力建设是民政工作的基础工程,是事关民政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任务,也是推进“现代民政、为民民政、效率民政、和谐民政”建设的根本途径。全厅上下要站在对民政事业发展负责、对民政干部成长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政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提高民政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工作能力摆上头等重要位置,增强紧迫感、强化主动性,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把全厅干部的能力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厅党组对能力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厅领导具体负责。厅人事教育处牵头组织,办公室和机关党委配合实施。其中,集中办班和调研工作由人事教育处牵头负责;竞赛活动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业务培训由各业务处(局)具体组织实施,并于年初向人事教育处申报培训计划,经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未纳入厅年度培训计划的原则上不得组织实施。
3.强化考评,确保实效。为厅机关每名干部配发统一的学习培训笔记本,人事处每季度(或阶段)进行一次学习笔记检查(或展评)。每次集中培训由人事处进行考勤登记,每次考试要张榜公布成绩。同时,将考勤结果、考试成绩与评奖评优挂钩,并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者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各级领导干部要处理好工学矛盾,带头参加能力建设的活动,并对分管和负责部门人员的能力建设负责,确保取得实效。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