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黑龙江省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目前,全省共有社区3015个。
我省社区建设经历了从大中城市向县市、从注重形式向注重内容、从一般推进向和谐社区建设发展的历程,形成了各级领导重视、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关心、群众积极参与的全省城市社区建设新格局。社区建设的开展,充分调动了广大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了城市基层社会稳定,加快了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
一、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进程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社区建设工作已经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管理的一种有效载体。从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过程来看,两条主线贯穿其中,即居民委员会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
(一)居民委员会建设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省进一步加强了城镇居民委员会建设,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职责、任务、管辖范围、增加了对居民委员会干部的补贴。尤其是《居委会组织法》、《黑龙江省实施〈居委会组织法〉办法》颁布后,全省居民委员会建设进入了有法可依、高层次发展阶段。为加强居民委员会组织和制度建设,我们开展了居民委员会达标升级活动,进行了四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使相当一部分离退休老干部、退休工人和有一定技术专长和组织才能、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的人担当了居民委员会干部,大大提高了居民委员会干部的素质。2001年,伴随社区走进城市生活,全省进行了居改社调整,将全省9704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341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建立,深化了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了社区组织,夯实了社区基础。2004年、2007年,我省分别进行了第一届、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并都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探索了选民自愿登记方式,换届选举直选面达30%。我省主要领导以普通居民身份参加了选举,成为了全国首创。黑龙江日报刊发了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同志就第二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相关问题答记者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通过换届选举,普遍完善了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的治安保卫、民事调解、文教卫生和民政福利等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和居民公约,强化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机制,基本形成了适应城市基层社会生活,便于居民自治的群众自治组织工作体系。在社区组织和制度体系建立的基础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不断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动员居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治安联防、民事调解、拥军优属、婚殡改革等工作,发挥了自我管理作用;在辖区内运用板报、宣传单、标语等形式宣传政策、法律,开展对劣迹青少年、失学儿童、两劳两放、管制、拘役、吸毒等人员的帮教工作,组织创建文明楼院、五好家庭等活动,发挥了自我教育作用;积极引导政府公共服务进社区,组织居民开展社区内的自助互助服务,引导便民利民商业服务的健康发展,发挥了自我服务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已经发展为城市基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成为发扬城市基层民主、组织居民自治、推动城市基层两个文明建设和维护城市社会稳定的有效组织形式。
(二)城市社区建设
城市社区建设是在社区服务的基础上开展起来的。社区服务主要包括政府公共服务、社区自助互助服务和社区便民利民的商业服务。我省社区服务发展到今天,已经形成了区、街、居三级社区服务网络,兴建了一大批社区服务网点和社区服务基础设施,社区服务专、兼职队伍不断壮大,专业程度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已经植根于全省各地的街道居民委员会,融入了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大量的“单位人”回归到社区,他们长时间生活、活动在社区,这给社会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新课题。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标志着社区建设由单项发展社区服务转变为全面发展社区各项事业的新阶段。2001年,我省召开了全省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专程参加会议,标志着我省社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对我省社区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建立社区组织、拓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的社区建设新内容,推进了我省社区建设的发展。此后几年,我省社区建设发展步入快车道,经历了从大中城市向县市、从注重形式向注重内容、从一般推进向和谐社区建设迈进的运行过程。特别是针对社区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我们提出了建设高标准精品社区的目标。在此期间,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国家和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典型。创建了大庆市国家级社区建设示范市,哈尔滨市南岗区、道里区,大庆市让胡路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等4个国家级示范区;创建了牡丹江市东安区等11个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区、县和伊春市伊春区等21个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县、市)。经过努力,我省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形成了各级领导重视、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关心、群众积极参与的全省城市社区建设新格局。
二、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我省各地在开展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中,始终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一)加强宣传,扩大了社区建设的社会影响
在推进社区建设过程中,我省始终坚持扩大宣传,营造社区建设的舆论氛围。省里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和有关刊物宣传报道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各地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黑龙江省电视台多次系列报道哈尔滨市道里区、南岗区公开选聘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全过程和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等开展情况,并通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的新世纪、新起点专栏播出,在全省引起很大反响。中央电视台、中国社会报多次报道黑龙江省有关社区建设的领导讲话和工作经验。近几年,我们加大对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筹备了“落实十七大精神,关爱民生实践月”活动;在黑龙江省日报开辟了“和谐建设在社区”专栏,对我省社区建设进行连续的宣传报道,共刊发社区建设稿件近40篇;开展了 “十佳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这些宣传活动,有力地推动我省社区建设的发展,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我省还积极参与国家开展的各项活动。在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联合表彰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活动中,我省陈晶华等23人受到了表彰;在民政部开展的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活动中,我省有18个单位、42人被评为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国家四部委开展的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中,我省共举办区、县级读书知识竞赛37场,市级电视“社区文明风采知识竞赛”5场,共有43个单位和个人获得了荣誉表彰。省民政厅获得了“最佳组织奖”、省福彩中心获得“特殊贡献奖”。我省社区队在“全国社区文明风采电视大赛”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充分展示了我省社区建设的文明风采。这些评优创先活动,大大提高了我省社区建设在全国的知名度,推动了全省社区建设的发展。
(二)会议部署,推动社区建设深入开展
2001年,随着社区这一新概念的提出,并步入城市生活。如何开展社区建设工作成为摆在各级民政部门面前的一件大事。为推进全省社区建设工作,我省召开了多次会议。2001年省委、省政府在哈尔滨市召开全省第一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了社区建设工作,表明我省城市社区建设全面启动。2002年省委、省政府在大庆市召开了全省第二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推动了社区建设从大中城市向县市全面展开。2004年省委、省政府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全省第三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强化社区职能建设,搭建城市基层管理、服务和社会工作平台的任务。2005年省委、省政府在大兴安岭召开全省第四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设和谐社区的工作任务,推动社区建设向高标准迈进。2007年省民政厅在大兴安岭召开了全省社区信息化建设现场会,总结交流了社区信息化建设经验,推出了大兴安岭搭载政府网的社区信息化和牡丹江市爱民区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信息化模式,推动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发展。2008年省民政厅正在筹备召开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将提出社区建设应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新思维,促进全省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出台政策,推进了社区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为推动全省社区建设的发展,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建议案》、《关于转发国家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社区建设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省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发了《黑龙江省社区建设五年规划》、《黑龙江省社区建设工作方案》、《黑龙江省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方案》,确立了社区建设的基本思路。省民政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了《黑龙江省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黑龙江省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情况报告》、《黑龙江省社区服务工作专项督察调研报告》、《黑龙江省社区服务业发展历程及现状》、《黑龙江省社区建设工作人员和经费落实情况的报告》、《全省和谐社区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指导社区建设的发展,初步形成了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我们还起草了《社区建设新突破方案》、《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标准》,部署未来三年全省社区建设工作思路。这些文件有针对性地指导和规范了社区建设工作,在政策上、制度上保证了全省社区建设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大投入,强化了软硬件建设
社区建设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在初始阶段更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是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保障。我省各地都十分重视社区基础建设,采取政府投入、部门包建、企事业单位赞助、开发商提供等多渠道投入, 积极改善社区用房和办公条件。从2006年起,省财政每年列支500万元,用“以奖代补”的形式投入社区建设,主要用于社区办公用房、社区信息化建设和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各市(地)、县、区也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把社区办公经费、人员补贴和保险纳入预算,落实到位。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区拿出9300多万元投入社区建设,所属的41个社区用房面积都在500平方米以上,并装配了现代化办公设备,社区建设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同时,我们出台优惠政策,动员社会力量投入社区建设。驻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把已有的各类服务设施向居民开放,实行互惠互利,资源共享。我们还积极发动社会各界为社区建设做贡献,鼓励并吸引社会资金兴办社区服务设施,发展社区事业。截止目前,全省3015个社区中,有2843个解决了办公用房,293个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标准,1888个达到80平方米标准,社区用房总面积已有23.7万平方米。100%的社区设有警务室,70%的社区建有卫生服务站(点),60%的社区设有图书室,70%的社区配备了电脑,初步解决了社区办公和开展服务的需要。社区干部工资由最初的每月80元至200元增长到400元至800元,有50%以上的市、区为社区干部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社区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社区干部平均年龄由2001年的49岁下降到今天的37岁,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者由30%提高到目前的80.6%。社区基础建设逐步加强,初步形成了社区发展的稳定投入机制。
(五)加强检查,有效地落实了政策法规
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关注我省城市社区建设工作。2001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亲临我省考察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到哈尔滨、牡丹江、阿城等地的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与社区居民、社区工作者广泛接触,了解社情民意。姜春云副委员长对我省社区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民政部李学举部长等有关部领导多次视察我省社区建设工作,并深入到哈尔滨、大庆的社区,面对面地进行指导,使我省社区建设工作有了快速提高。2005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同志视察大庆市社区建设工作。他真诚地说:“入户到居民家,是我临时安排的,你们没做任何准备,看到了你们工作的扎实,全国的各街道和社区的工作都能像大庆这样,和谐社会就快实现了。”我省主要领导对社区建设也高度重视。原省委书记徐有芳、宋法棠,原副省长王东华等省委、省政府的领导经常深入到社区,检查指导社区建设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近年来,我省大兴安岭地区社区建设发展势头猛烈,基础设施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社区文化活跃,形成和谐社区建设的新亮点。我们还利用国家社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省、市自有资金,在牡丹江市、大庆市建立了社区信息化平台,培育了牡丹江市、大庆市社区信息化建设新亮点。省、市、县、区在工作中注重实际,深入基层,及时发现和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以先进促后进。带动了全省社区建设工作的发展,提高了全省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城市社区建设的重大作用
随着我省社区建设逐步推进,社区作为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和社会工作的平台,有效地牵动和服务了企业转制、政府转变职能和社会转型,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服务民生、活跃基层文化、发展基层民主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社区体制的建立,深化了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我省于2001年开始了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先后撤销了镇辖街道办事处,调整了城市街道办事处,将全省934个街道办事处调整到现在的403个,将9704个居民委员会规划成现在的3015个社区,建立了新型的社区体制。新型社区体制的建立,有效配合了企业改制,承接了企业分离办社会的职能。全省直接划归社区的企业家属居民委员会1700多个,企业退休人员、下岗分流人员都实行了社区管理。同时为各种经济组织做了大量的社区服务工作,社区体制在社会服务方面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型社区体制的建立,也有效地配合了政府转变职能,承接政府简政放权分离的职能。我省积极用社区建设的理念指导市、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开展“一站式服务”、“一口式受理服务”、为居民面对面服务,推动了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促进了“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大服务”格局的逐步形成。新型社区体制的建立,还有效地配合了“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承接了社会转型出现的现代社会职能。社区建设使企事业、机关分流、下岗失业人员有了生活和再就业载体,也为建立只养事、不养人的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提供了社会保障,实现了以计划经济为主的社会向以市场经济为主的现代社会转型。
(二)社区服务的拓展,推进了政府公共服务、社区自助互助服务和便民利民商业服务的良性互动
目前,我省有区、县级社区服务中心80个,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200个,社区综合服务站2134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92363个,社区服务布局日趋合理。全省社区服务工作起步较早,1987年武汉首次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后,我省就制定了大城市、中小城市、县镇三个层次的社区服务工作方案,培育哈尔滨市道里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牡丹江市东安区和佳木斯市永红区4个典型,并以此为龙头推动了社区服务的开展。1998年后,我省召开了“全省发展社区服务业,推动再就业工程哈尔滨现场会”;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全省社区服务示范区(街道、居民委员会)标准》、《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规划》等一系列文件,推动社区服务蓬勃发展。社区服务的内容和领域不断拓展:一是通过社区这个载体把政府的社区就业服务,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等公共服务及时、直接提供给社区居民,加快政府公共服务进社区的步伐。二是组织社区志愿者普遍开展了自助、互助服务,解决了政府想管又管不了,想服务又无法服务到位的问题。如社区组织经常开展的献爱心送温暖活动、邻里之间互帮互助活动、有特长的居民奉献社区邻里的特殊技能共享行动、社区志愿者常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需要帮助群体结对帮扶活动等,体现了社区关爱、奉献人间真情的特点。三是家政、文体、娱乐等社区中介服务和送货上门、网络配送等便民利民的社区商业化服务越来越受到居民的欢迎。四是社区服务的方式和手段不断创新,社区组织首创的“服务超市”、“阳光大厅”等服务方式已在全省推开,“一站式”办公、“一条龙”等手段简化了服务流程,社区网站、热线电话、终端查询等网络信息载体方便了社区居民,社区服务已经成了社会服务的重要支点。社区服务的拓展,更好地满足了居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带动了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等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培育了一大批具有良好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的新型居民,促成了政府公共服务与社区自助互助服务、便民利民商业服务的有效衔接。
(三)社区管理机制的形成,搭建了城市基层管理和服务平台
随着企业改制、社会转型、政府转变职能的不断发展变化,社区承接的职能将越来越多,社区已成为城市基层管理、服务和社会工作的平台。目前,我省有3015个社区,社区内各种组织逐步健全。普遍建立了社区党组织,有效地发挥了领导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体地位初步确立,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基本建立,治安保卫、人民调解、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专门委员会依法产生;工会、妇联、共青团、老龄、残联等群团组织向社区延伸,社区老年协会、服务类中介组织、文体活动团队等民间组织在社区广泛建立。这些组织的建立,广泛地吸引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活动,形成了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社区已成为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平台。社区管理机制的职能作用得以充分展示:一是健全“四个民主”,逐步形成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自治体系,初显了社区自治职能;二是以社区警务室为主体、以社区保安员为骨干、以社区义务巡逻队为依托,初步形成专兼结合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实现了社区稳定职能。三是通过各种途径促进社区就业,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提供服务,对社区低保、优抚、残疾等弱势群体给予救助,发挥了社区保障职能。四是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核心,把社区、单位、学校、家庭有机地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教育活动,扩展了社区教育职能。五是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把涉及群众利益又处于发展变化中的社会新增管理职能整合纳入社区,完善了社区的各项管理职能。通过社区这个平台,较好地调节了居民与政府、居民与社会、居民与市场、居民与企业、居民与居民之间的关系,逐步发挥了新型社区的管理职能,推动了企业转制、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确立了新型社会管理格局。
(四)社区文化的繁荣,营造了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全省社区积极发挥社区教育平台作用,利用社区老年大学、市民学校等教育载体,以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职工等人群为重点,开展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道德情操教育和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科普教育,开展法律、环境、计划生育、健康教育,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社区组织充分利用社区文体活动站、社区图书室、休闲广场等场所,根据居民文化生活需求,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秧歌队、合唱队、模特队、舞蹈团等文体团队活跃在社区,摄影协会、绘画协会、读书俱乐部等兴趣组织散布在基层,蕴藏在居民中的激情被激发,城市文化生活开始活跃,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在社区得到广泛传播。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活动,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感召力,唤起了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加了邻里之间的沟通和互动,弘扬了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亲和、互助的传统美德,营造出宽松和谐的社区人文环境。
四、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在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化村民自治,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要求,我省于2007年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我们选择了基础条件比较好,群众参与意识比较高的15个县(市、区)的61个村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目前这15个县(市、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国家级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61个村被确定为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村,要建成服务设施相对完备,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要建成完善的社区组织体系、社区管理体系、社区服务体系、社区文化体系。我们还针对实验县的村干部,举办了7期培训班,共培训751人。按《方案》要求,我省于2009年在全省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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