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双鸭山市优抚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在生活和工作上的实际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黑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双鸭山市实际,双鸭山市政府出台了《双鸭山市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意见》。此《意见》对享受优惠政策对象的范围进行了详细说明,明确了市重点优抚对象在享受住房、医疗、乘车、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的15项优惠政策。此《意见》的出台,填补了双鸭山市优抚对象在享受优惠政策方面的空白,有力推进了双鸭山市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