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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加强和谐社区建设 推进公共服务下乡
2010-09-01    穆棱市民政局    
 
 

 
 

近日,为加强社区特别是农村社区的建设,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根据《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穆棱市继在八面通镇成立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之后,又在穆棱镇、下城子镇、马桥河镇、兴源镇设立了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由镇党委书记兼任,街道办事处主任由镇长兼任,设专职副书记(副科级编制)一名并组建独立的办事机构。

同时,农村社区建设也同步启动,在8个乡(镇)各选了一个行政村先行试点,并派人员到我省庆安县参观学习,借鉴兄弟市县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待条件成熟后,再在其它行政村全面推开。

至此,结合在7月份成立的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穆棱市针对辖区面积大、人员居住分散等特点,全力构建的市、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管理服务网络已初具规模。这标志着农村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与建设在穆棱市全面推行,农民将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

镇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成立,对于全面完成社区建设工作目标,监督指导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推进公共服务下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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