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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认真解决好当前殡葬工作突出问题的紧急通知
2010-07-29    厅社会事务处    
 
 

 
 

各市(地)、县(市)民政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民政局:

近期,省内新闻媒体报道了哈尔滨市呼兰区、尚志市和肇东市违纪、违规经营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民政部门的社会形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殡葬工作,加强行业行风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近期连续出现的殡葬管理方面的问题,严重违反了国家、省殡葬管理政策和规定,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给民政部门造成了负面影响。各地要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重视殡葬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殡葬领域反映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当前殡葬工作牵涉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违反国家和省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的行为,推动全省殡葬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殡葬服务工作督导检查

各级民政部门要迅速成立殡葬管理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指派专人负责,对所属殡葬服务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的政务公开、收费管理、规范化建设、制度落实、文明服务等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要采取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全面查与重点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查细查实,做到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改进措施,限时进行整改。对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采取退还不合理收费、公开道歉等方式进行纠正,对问题严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三、落实惠民政策、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殡葬服务良好形象

各地要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加大投入,不断拓展殡葬惠民政策的覆盖面,使更多的群众受益。要加强殡葬服务单位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殡葬服务价格监管机制,加大殡葬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强化自身管理,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各地要主动与媒体沟通,广泛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和殡葬管理服务,让社会正确全面了解殡葬工作,努力消除社会对殡葬服务的不良印象。

近期,省民政厅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督导检查各地殡葬管理工作整改情况,请各市(地)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于8月15日前报省民政厅。

联 系 人:盛清学  李泰然

联系电话:0451-53623853

    真:0451-53621021转2210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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