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评选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现对调整的两名拟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1、郑秀艳 (女)黑龙江省青冈县民政局局长(正科级)
2、兰勋劼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如有意见,请以实名制的形式向厅人事教育处反映。
黑龙江省民政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五日